东湖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2010年度国家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促进此项工作,更多地争取国家项目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种类
(一)初创企业创新项目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10年04月30日。
申报条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自2007年5月30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二)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
申请无偿资助的:成立时间三年以上,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申请贷款贴息的: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当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上年度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成立时间三年以上,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
2、该类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10年09月30日。
(三)重点项目
1、申报条件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个年度中,第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企业已获得过创新基金支持,且项目验收合格;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
2、该类项目受理截止相间2010年04月30日。
二、项目受理起止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请,请有意向申报企业尽快填写、上报《项目登记表》(见附件),初创企业创新项目及重点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04月30日;中小企业创新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三、项目咨询、受理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光谷软件园A5栋4楼
咨询、受理电话:
陆茂林;027-87416776;邮箱:29299553@qq.com
鄢芹芹;027-67880723;邮箱:55960427@qq.com
郭微;027-67880581;邮箱:120921201@qq.com
传真:;027-67880306
请将附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及时填报给项目咨询、受理单位。
详情见国家创新基金网站:。东湖高新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马云波,电话:;027-67880442。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