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
扶持项目的通知
鄂青办发〔201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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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积极促进青年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团省委决定联合楚天都市报、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实施“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直接扶持一批青年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即将在未来半年内注册企业、缺乏一定启动资金或在省内注册企业不超过3年、目前资金有一定困难的青年创业者;
2、创业项目有明确的创业计划、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讲诚信、无不良信用记录,自愿按期还款。
二、扶持方式
1、资金扶持:为每个入选“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的项目提供3万-20万元人民币的免抵押、免担保、免利息、偿还式资金扶持,资助时间为2年。
2、导师辅导:为每个入选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3、跟踪服务:根据创业青年的实际需求,为入选项目提供创业培训、项目融资、创业孵化、引导进入工商网络等后续服务
三、实施步骤
“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分五年实施,每年一批,每批扶持项目数量和资助额度经评审确定。2010年首批“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扶持项目实施步骤如下:
1、项目启动(2010年6月)。启动“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接受各级团组织的推荐报名和青年的自荐报名。
2、项目审核(2010年8月)。团省委、楚天都市报、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组织面试。
3、项目实施(2010年10月)。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核、面试,确定“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扶持项目并进行公示;团省委与青年创业者签订扶持协议,并发放扶持资金、配备创业导师。
四、申报要求
1、青年创业者可直接向团省委自荐项目,也可向其所在的市、州团委提出申请。
2、青年创业者申请项目扶持,需提交《“艳阳天·青年创业行动”项目商业计划书》(电子版可到“湖北青年创业网”(www.hbyee.org.cn)下载)、所创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支持申报的相关材料(商业计划书需提交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
3、各市、州团委要加强宣传,指导优秀青年创业者积极申报项目扶持,并认真做好项目汇总、初审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数量不限),于2010年7月25日前集中推报至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联系人:曾辉达
联系电话:027-87232534
电子邮箱:hbybc888@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