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十二五’科技重点规划分析”暨“2011年国
家及省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科研企事业单
位税收优惠最新政策专家指导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科技规划专家顾问组于6月24日成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精神,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更好地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培训辅导工作.中心决定将于7月在武汉举办此次指导会,届时将邀请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领导及行业领域专家针对以上课题,对参会单位做一个全面指导。2010年首批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拨付17.55亿元,为了使相关单位提早进入下半年申报准备阶段,望收到通知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市、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院、重点实验室、科技投资公司等相关人员。
二、地点及时间:
武汉2010年7月27日―8月1日(27日报到,7月28日―8月1日培训时间),组委会收到报名表后,将以邀请函的形式通知学员具体开会地点。;
组委会联系人:张东玲联系电话:010-81718478;62715538;
三、参会费用:
会务费每人每天380元;(含资料、场租、专家费用等),食宿及会后考察费用自理。需要办理结业证书的学员可自行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四、指导内容:
专题一、28日―30日;共三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一)、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分析及相关课题介绍;
(二)、国家当前科技产业政策及;“十二五”科技规划主要目标分析;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及863计划介绍;
(四)、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火炬和重点新产品项目的介绍;
(五)、国家科技部生物技术类科技项目介绍;
1、医药生物技术项目2、前沿生物技术项目3、工业生物技术项目
4、化学药与医疗器械项目;5、中医与中药科技项目
(六)、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专家评分点及执行期内注意事项介绍;
(七)、湖北省2011年重点支持领域介绍:;
1、信息与通信;2、先进制造3、新能源与节能4、生物、医药与健康
5、新材料6、现代服务业7、海洋、资源与环境8、现代农业;
(八)、国家发改委“重大专项”对申报单位的具体要求及申请额度介绍;
(九)、2010年未立项的原因分析(请携带项目申报书,以便专家论证);
(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的条件及申请技巧;
(十一)、科研院所、科技企业、高校在项目申请中注意事项;
;1、如何对自身的项目做一个合理的定位,怎样选择正确的申报途径;
2、方法、技术缺陷和技术路线的选择会影响项目的立项成功率;
3、在项目答辩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顺利通过答辩的技巧;
(十二)、节能减排专项的申报情况介绍及具体归口单位资金比例介绍;
(十三)、关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请介绍;
(十四)、国家及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分析介绍;
1、如何正确反映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2、科技项目财务分析的编写;
(十五)、国家及省市所属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要点;
(十六)、初试、中试转化规模产业化申报材料的编写技巧与案例分析;
(十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编写规范;
专题二、31日―1日;共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一)、2010年国税总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解析;
(二)、国税总局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介绍;
(三)、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税收优惠政策通知》介绍;
(四)、2010年国家关于针对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科技型企业等实施的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介绍;
(五)、最新税收筹划实务操作;
(六)、最新《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解读;
(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税收优惠内容解析;
五、参会提示:
(一)、指定北京国创名企经济信息咨询中心负责费用收讫及开具发票
(二)、报名后将款项汇入指定帐号,将汇款凭证传真组委会确认
户名:北京国创名企经济信息咨询中心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帐号:0137014210000701
中国高科技项目研究发展中心
;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
参;会;报;名;回;执;表
组委会联系人:张东玲;报名传真:010-62715538;项目咨询:13621310304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委派以下同志参加此次会议。 | |||||
参会人员姓名 | 性别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移动电话 |
参会费用 | ;万;仟;佰;拾;元整 | ||||
房间预定 | ;标准间()单间()不预定() | ||||
最关注的问题 | |||||
提示:根据报名单位的人数订制资料及安排大会席位,此表请认真填写,盖章(签字)后回传组委会确认参会,此表具有法律效力。 | 参会单位盖章处: ; ;年月日 |
此表不够填写,可复制。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