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区内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储备及组织申报工作,现征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在对征集项目进行调研、初审的基础上,经过筛选,适时向国家正式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领域
本次征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重点领域为: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生物技术、重大装备制造及现代农业等。
二、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以我为主具有较好的前期国际科技合作基础
2、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3、合作研究的技术内容具有首创性或国内领先水平
4、知识产权明晰
5、鼓励相关单位组成国际产学研合作联盟,参与对外科技合作
6、注重对俄及独联体等合作区域项目的征集
7、注重对外合作重大项目的征集
三、项目申报格式
此次征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储备项目,采用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提出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该格式要求,在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四、项目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3月14日前,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东湖高新区外经外事局,涉密涉俄项目请提交光盘,不得网上传递。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67880323
传真:67880443
特此通知。
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建议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外经外事局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建议书
1、项目名称(应反映项目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我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作用)
2、战略重要性(指出项目引进或联合研发的技术是否属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支持的重点领域,能否有助于突破国外技术封锁,有效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和创新能力建设)
3、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项目通过技术引进消化或联合研发能否促进我国相关行业、领域重大科学问题与关键瓶颈技术的解决和突破,推动该行业、领域跨越式发展,促进国家战略目标更好更快的实现)
4、外方拥有哪些我方所需的关键技术和应用成果(指出项目通过技术引进消化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及合作外方对项目实施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5、国内外相关技术现状(指出项目所涉及技术的先进性及我国现有技术水平的相适应性)
6、合作的主要内容
7、双方合作单位
8、项目规模(总投资及申请经费)